备注: 1.异地普通住院、意外伤害住院,异地备案后联网结算;如不能联网结算者,按各自情况准备上述纸质版资料交校医院医保科。 2.住院费用原始发票如为电子发票,需在微信公众号“财政票据”中进行票据查验,并打印验证结果。电子发票需填写“发票承诺书”(见附件5)。 3.身份证,银行卡复印件以外报销材料都需盖相应有效清晰公章。 4.医院所有资料出入院时间、费用金额需一致。 5.转诊转治手续由具有办理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,具体为:中南大学湘雅医院、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、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、湖南省人民医院、湖南省肿瘤医院(限恶性肿瘤)、湖南省脑科医院(限精神疾病)、长沙市中心医院、长沙市第一医院。如有转诊转治审批表,需提供;如无,无需提供。 6.意外伤害第二次报销,需第一次住院相关资料:长沙市:住院结算单(盖医院公章);外地:发票,费用清单,入院记录,出院记录。 7.异地备案备注:开始时间为入院时间的前一天,结束时间为默认(包含出院时间在内);就医类别:在身份证所在地(或有居住证)住院的选“异地长期居住”(报销比例不降);有具有办理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转治证明,选“异地转诊人员”(报销比例下降5%);不在身份证所在地,没有居住证的,选择性就医的选“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(报销比例下降10%)”,个人承诺制“无需打勾”。 8.省外就医都需要在微信公众号“湘医保”,“异地就医备案”;如有填写问题咨询医保办88823442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