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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指南

2023年02月09日 16:44  点击:[]

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(197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),获得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夫妻,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,可以申请享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(每月80元补助费),一般次月起开始发放,直至亡故。符合奖励条件的我校教职工,本人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,并向学校人口与生育服务办公室(校医院综合楼110室)提交以下资料:

1.提交《长沙市岳麓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请表》(2023年版)2份,注意将个人信息逐项填写完整,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。

2.申请人一寸或2寸免冠近照2张。

3.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。

4.《独生子女光荣证》复印件或《<独生子女光荣证>遗失证明》或《无子女证明》1份。

【温馨提示】在填写信息过程中遇到问题,请咨询学校人口与生育服务办公室,联系电话:88822362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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